【摘要】我国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诞生于实体经济时代,在应对互联网领域未依法申报行为的监管过程中其不足与乏力开始显露。为提高和完善互联网领域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执法效果,有必要在包容审慎的监管态度之下对现有制度进行补正,包括在营业额申报标准基础上附加交易额标准,依据营业额比例加大处罚力度,明确对互联网领域VIE架构的执法态度,充分发挥并适度行使依职权启动调查的自由裁量权。
【关键词】
《建筑知识》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07-07
《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 2015-07-02
《重庆高教研究》 2015-06-25
《旅游世界》 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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